【今日头条】新疆职工书画摄影大赛征稿啦!奖金3.84万!还不快点进来?
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围绕新疆总目标,推进“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深入开展,展示我区各族职工相互交流、交往、交融的精神风貌,进一步丰富我区各族职工群众的文化娱乐生活,不断满足职工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搭建职工群众书法、绘画、摄影活动的展示平台,推动职工琴、棋、书、画活动在各族职工群众中的普及与发展,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文联、自治区图书馆将于今年9月在乌鲁木齐市举办“中国梦·劳动美·新疆好”全区职工民族团结一家亲书画、摄影大赛。
主办单位
自治区总工会
自治区文联
自治区图书馆
承办单位
新疆职工文体协会
新疆书法家协会
乌鲁木齐市艺术创作研究中心
活动主题
反映全区各族职工群众在围绕新疆总目标,推进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深入开展取得的巨大成绩,展示各行各业职工群众在稳疆固边、文化强疆、和谐新疆、幸福新疆建设中良好的精神风貌,借以表达各族职工群众珍惜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宗教极端的高尚情操的书画摄影作品。
参加范围
各地、州、市工会,各产业、厅、局、集团(公司)工会在广泛组织开展选拔评比的基础上,选出各类获奖作品10—20幅报区总宣教部(文体协会办公室)。新疆书协、美协、摄影家协会会员凭会员证复印件可直接向区总宣教部(文体协会办公室)投稿。
作品要求
(一)
书法、绘画作品要求:
1
书法作品要求体现民族团结和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或描绘大美新疆的古今诗词。
最小四尺整张、最大不超过六尺整张。以竖式为主,书体不限。草书及篆书须附释文,不需装裱。民文书法须附释文。本次活动不收硬笔书法。
2
绘画作品:要求表现民族团结主题;反映大美新疆山川地貌以及人文情怀的画作。
只收中国画,尺幅等有关要求与书法作品相同,不需装裱。
(二)
摄影作品要求:
1
摄影作品:要求反映民族团结和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反对民族分裂和去宗教极端活动为内容的图片。
2
不再收风光图片。
3
单幅照片,组照(不得超过四幅),不得装裱。用胶片方式拍摄的作品需提交经激光电子分色或扫描仪制作的TIFF格式电子文件光盘,文件大小不低于40M;数码作品需提交原始数码照片电子文件,RAW、JPG格式均可,JGP格式文件不小于4M。
(三)
参赛作品要求近期创作的,没有参加过任何比赛和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的。
评比奖励
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文联、自治区图书馆将组织专家评委进行评审,评出书法、绘画、摄影作品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并设优秀组织奖,对组织工作突出的工会组织进行表彰。
1
获奖作品奖励(书法组)
一等奖2个各2000元。
二等奖4个各1000元。
三等奖6个各800元。
2
获奖作品奖励(绘画组)
一等奖2个各2000元。
二等奖4个各1000元。
三等奖6个各800元。
3
获奖作品奖励(摄影组)
一等奖2个各2000元。
二等奖4个各1000元。
三等奖6个各800元。
获奖作品将在天山网、自治区总工会网站、职工e家微信平台和《工人时报》刊登。
入选作者待遇:
荣誉证书
正式出版的作品集一本。
书法入选作品可作为加入新疆书法家协会条件之一。
截稿和展出日期
1.提交作品截至日期:2017年8月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2.展出日期:2017年10月上旬
注意事项
1
本次作品所有权、出版权均归自治区总工会所有,概不退稿。
2
所提交作品均需附《作品登记表》,要如实填写每项内容,字迹工整、清楚。
3
作品作者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4
作品必须是作者本人原创,保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著作权,不侵犯他人的名誉权、肖像权。因上述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作者本人承担。
5
提交作品的作者认知并同意,所提交作品将可能在自治区总工会活动宣传报道中无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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